2011-2012年度供暖公告

发稿时间:2011-11-26浏览次数:408

全校各暖气用户: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供暖管理办法》(中矿大后勤字[2010]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10~2011年度供暖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本期供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暖周期。文昌家属区计划供暖100天,学生和单位用户计划供暖70天。供暖从11月25日开始,实际供暖天数与计划供暖周期有出入的,按实际供暖天数结算暖气费。
    二、有效供暖时间及其温度。每天有效供暖时间17.5个小时(5:30~23:00)。为节约能源、确保供暖效果,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将采取分时供暖的措施。供暖温度:在有效供暖时间内的室内温度为16℃,误差为负1℃,即15℃及以上都属正常;其它时间低温运行。
    三、暖气收费标准。维持上年度暖气费标准不变。
    四、供暖收费面积的确定。按《中国矿业大学供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暖气收费办法。为确保广大暖气用户的正常供暖,本期供暖收费仍采取以下办法:
     1、单位等用户的暖气费,于12月10日前一次交清。热电厂如因我校不能及时、足额交纳汽费而采取停止供热措施,学校将在通知停暖的同时公布欠费单位名单。
     2、职工住户暖气费,于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分两次从工资中扣缴。
     3、不能在工资中代扣的住户暖气费,由后勤管理处发通知单催收。逾期不交费的住户,将由后勤集团水电中心采取限制购电、购水措施督促暖气费的缴纳,同时按延期缴纳暖气费的天数(从供暖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和每天1‰的比例,加收滞纳金。
    六、其他。关于暖气故障报修及停暖等其它相关事项,由后勤集团水电中心负责按《中国矿业大学供暖管理办法》关于暖气故障报修和停暖处置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可到后勤管理处网页查阅)。
    七、暖气报修电话:文昌校区: 83885224;南湖校区:8359231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