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各部门社会用工参加意外伤害险的注意事项

发稿时间:2014-11-11浏览次数:472

各部门主管:

为了规范公司社会用工意外伤害险的办理,请各部门主管按照以下注意事项执行:

1、各部门社会用工发生增减变动时请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以便于公司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人员进行调整

2参保人员出险时,部门主管请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和保险经办人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经过及险情轻重情况,以便于整理理赔资料。

3就医时所产出的一切费用必须有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发票上的姓名必须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保持一致,并确保发票上的姓名和时间清晰。以上要求任何一条不符合都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报账。

4出险人员身体完全康复且不再发生后续费用后,方可进行报销。

 

                     

                       实业公司办公室

                        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