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实业总公司司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稿时间:2011-12-05浏览次数:797

(2014年1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实施“阳光工程”,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中矿大[2002]3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实业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确定司务公开工作机构

     为统一协调实业公司司务公开工作,加强司务公开的领导,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实业公司成立司务公开领导小组。

实业公司司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经理办公会成员、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主管。

 

二、提高认识,确保司务公开落到实处

校办企业试行司务公开制度是实业公司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方式。实行司务公开是保障公司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的有效形式。我们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支持和鼓励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完善司务公开内容,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根据校务公开及司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凡与公司改革发展等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大决策事项

1.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2.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

3.企业劳动人事及薪酬改革方案;

4.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

5.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1.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

2.财务预决算;

3.企业对外担保;

4.大额资金使用;

5.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6.大宗物资采购与供应;

7.内部经济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8.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事项

1.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职工提薪晋级、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

4.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

5.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

6.评优评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7.职工购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

8.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措施;

9.职工培训计划等。

(四)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事项

1.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使用情况;

2.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3.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4.学校要求公开的情况。

 

四、拓展司务公开渠道,增强司务公开效果

监督司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是公司实行司务公开的有力保证。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1.通过公司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

2.通过会议的形式,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委员会、经理调度会、经理办公会、全体职工大会;

 

五、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实现公司司务全面公开

公司司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公司司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司务公开责任人,负责所在部门司务公开具体工作,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不断完善司务公开机制,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推动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康发展。

 

 

 

                                                           中国矿业大学经营实业总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